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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器行业管理部门和监管体制及主要法规政策
2015-01-20 来源: 文字:[    ]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低压电器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相关政府部门主要对本行业实行宏观政策指导,由行业协会实施 自律管理。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其各地方分支机构主要为我国低压电器行业提供政策指导。
    (2)科学技术部为我国低压电器行业提供相关的科技政策支持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
    (3)行业的技术监管部门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低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全国性专业标准化工作技术组织,主要负责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低压电器产品型号证书的认定。
    (4)行业内部管理体系主要由行业协会构成,包括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通用低压电器分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低压电器分会等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上海电器行业协会、温州电气行业协会等地方性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对行业及市场进行研究,对会员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进行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行业会员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发展意见和建议。

    2、行业主要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本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等方面,基本情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 年9 月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9 年4 月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6 年7 月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 年11 月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 年4 月6 日起施行;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年9 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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