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中国的行业报告门户弘博报告!
分享到:
家具出口结构亟待转型升级
2007-08-22 来源:中国装饰装修网 文字:[    ]

  专家预计,到2010年,我国家具出口将达480亿美元。而在另一方面,国家公布的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家具赫然在列。家具加工贸易企业原本不用实际缴纳的原料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保证金,变成必须缴纳。

  近年来,欧美国家的家具消费更新周期加快,促进家具消费增长。比如,欧洲家庭厨具的使用寿命从以前的20年减少至11年,美国家具的更新速度更快,平均4年就要更新一次,床垫一般用1年就换掉。

  业内人士表示,在欧美家具需求保持增长与我国家具制造仍具有较大竞争力的情况下,未来我国家具出口量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预计2010年之前,我国家具年均增长30%,2010年我国家具出口将达480亿美元。

  出口地区增多美国是我国家具出口最主要的国家,我国家具将近一半出口到美国。另外,欧洲、日本、中国香港也是我国内地家具出口的主要国家或地区,2005年分别占据家具出口额的14.49%、9.06%、8.8%。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欧洲、香港地区的家具出口比重呈下降趋势,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出口额占家具总出口的比重从2003年的15.5%上升到2005年的20.04%。这主要是澳大利亚、韩国、东南亚国家对我国家具的进口增加所致。

  近年来,我国家具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在继续强化木制家具的主导出口地位同时,其他类型家具增长迅速,尤其是金属家具和家具零件。

  2005年,我国家具出口中,木制家具占33.83%,金属家具占14.34%,而包括沙发在内的其他家具占44.33%。但是,从增长率看,2004和2005年,木制家具增长率分别为29.7%、26.5%,增长率最低;金属家具为40.9%、42.7%;家具零件为43.2%、43.8%,增长率最高。

  同时,我国出口家具的单价也大幅度提高。2003年到2006年中期,我国金属家具、其他家具出口单价提高32%,木制家具、塑料家具、家具零件出口单价提高22%―25%。

  资金周转压力增大

  7月23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并将于8月23日起执行,家具产品赫然在列。加工贸易新政对家具业影响最大的是企业周转资金。据了解,按照目前的管理办法,大部分加工贸易企业凭借加工贸易手册进口原料时,不用实际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保证金,即所谓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而此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后,对于被列入限制类目录的产品,就必须“实转”。
文字:[    ]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