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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更需要政府给予高度的关注和支持
2007-09-03 来源:中国保险报 文字:[    ]

  ——访深圳副市长陈应春

  □本报记者 王建春

  2006年5月,中国保监会确定把深圳打造成为中国保险业创新发展的试验区,深圳保险业迎来了极为难得的发展契机。当年8月,本报记者为此专访了深圳市分管金融保险的副市长陈应春。一年过去了,深圳市政府为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保驾护航,深圳保险业进入了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今年8月,陈应春再次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去年8月,您作为深圳的“保险市长”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全面、深入地畅谈了您对深圳保险业的想法。一年过去了,深圳保险业积极推进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市场整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市政府是如何推动深圳保险业发展的?

  答:近几年深圳保险业的快速增长,首先要得益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7年来,为什么深圳保险业会在2005年之后进入到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这里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保监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当然,历届市委、市政府对保险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视的,最近几年重视程度明显提高,这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我们一直以来有一种感觉,就是保险业在我们的整个金融体系中是一个“短板”,必须尽快接长它,使它能够和银行业、证券业并驾齐驱,所以我们本届政府尤其是许宗衡市长强调要把保险业发展尽快推上去。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我们正在努力把这个“短板”接长。

  我想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就是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行政的推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通常我们讲深圳是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比如对银行业、对证券业,我们政府的直接参与就很少,因为它们已经走上了常规发展的道路。但是保险业发展相对还比较落后,它需要我们政府给予大力扶持。而且,保险业与我们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责,与我们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关系密切,因为它是社会的“稳定器”,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它的作用与其他行业很不一样,所以更需要我们政府给予高度的关注和支持。为什么有些险种比如责任保险,我们政府要来大力推动呢?按道理来说,这应该属于保险公司业务创新的范围,就跟银行一样,银行现在推出一个新品种就不需要政府来推动,不需要政府来说这个应该要搞,那个应该要搞,因为它与我们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责,与我们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没有紧密的关系,它完全是一个社会化市场服务的内容。但是保险就不一样,因为它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问题,关系到社会和谐的问题。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住两点:一是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或行政的方式来推动商业保险的发展,特别是要推动那些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险的发展。我们深圳作为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如果没有现成的法律依据,完全可以在《若干意见》大的原则下,依靠行政的方式来推动。这是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二是全国其他地区能够做到的,我们深圳应该做到。从保险试验区的角度来说,应该是其他地区还没有做的,我们要率先做到。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距离这一点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当然政府各有关部门都很积极,相关工作也都进入了议事日程,但我希望力度要进一步加大,速度要进一步加快。保监会也很希望在国家的法律修订的过程中,各地方能够结合自己的实际有所突破,为国家立法提供一些借鉴和依据。我们深圳作为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应当承担起这个责任。

  记者:百姓非常关注社会保障的发展与完善,这关系到每个人的养老问题,您认为社会保障体系与商业保险的关系如何?

  答:我们现在谈论社会保障体系往往仅说是社保,但社保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方面,商业保险应该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要努力形成一种社保和商业保险互动、互补的良性机制,不要把它们截然地对立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政府的社保部门有责任去研究商业保险,在我们推出每一项社会保障措施的时候,应当考虑商业保险如何进行配合,如何作为补充。社会保险仅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是一种最低保障,它的特点是广覆盖、低水平。但对于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和有一定条件的人,我们应该鼓励他们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所以我们应该用一种创新的理念,把社保和商业保险有机地结合起来。比如我们最近实施的少儿住院医疗保险。我们是不是可以用这样一种思路去研究,凡是买了商业保险作为补充的,我们政府社保就给他低10元钱,他本来要交75元,但只要拿来相应的商业保险保单,就只要交65元就可以了。当然我这只是打个比方,只是一种考虑问题的方法,不是说具体操作就是这样。我想说明的意思是,在政府提供的社保之外,通过一种鼓励和引导手段,使得受保人参与商业保险,从而带动商业保险的发展,这样他获得的保障不就更大了吗。再比如我们将来研究修改金融鼓励政策,要对有关人员的奖励增加,增加的那一部分本来是要给钱的,如果换一种思路,是不是可以研究为他们购买商业保险,如健康险、养老险、意外险等等。把奖金转化为商业保险,通过这种转化,我们政府的奖励政策也到位了,还带动了商业保险的发展。所以,我们要放开思路,在我们政府的种种措施中,有哪些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去带动商业保险的发展。这方面我希望各相关部门回去后好好地研究一下。还比如刚才孟龙同志提出的外来劳务工保障的问题,除了社保之外,还能不能考虑劳务工的商业补充养老保险?在这方面,原来有些同志说这是“搭车”,我认为这是错误的认识,这不叫做“搭车”,应该叫做“互动”,叫做“互补”。因为既然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就应该大力引导和积极带动商业保险进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

  记者:深圳打造中国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一年时间,取得了很大成绩,保险行业在自身的创新力度方面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作为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我们深圳有些保险产品的推动还比较慢,其中保险业自身也有一定的责任,就是我们在设计产品的时候,创新的理念还不够。我们保险业应该要从如何适应经济社会的新发展,如何适应转型时期各种因素的变化去考虑产品和服务,从而有利于推动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接受程度,而不能单纯地从我如何定价,如何减少赔付,如何挣钱的角度去考虑。保险公司在设计险种的时候,应该要有所强调,要把社会责任考虑进去,不能仅仅考虑精算和技术性问题。所以我说保险业要加大创新的力度,要把自身保险产品的吸引力与政府的行政推动结合在一起,这才能够有效地推动我们创新品种的推广。如果光是依靠政府的行政推动,如何能够吸引广大群众呢?因此,我们保险业不能拘泥于以往的做法,一定要把自身发展、保险业的社会责任和我们深圳特区的现实情况综合起来进行考虑,这样的创新才是实事求是的,才是因地制宜的,才能真正推动保险业的持续发展。

  记者:保险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出现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处理好规模和规范的关系?

  答:我们深圳保险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我们的规模在不断扩大,但我们希望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要注意发展的规范。前一阶段出现过骗保和保险销售人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在高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下,有些是难免的,有些是可以避免的,都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都要采取措施把问题减少到最低限度。所以要注意处理好规模和规范的关系。保险业发展需要一定的规模,因为保险业是个“短板”,有一定的规模才能和深圳的银行业、证券业的发展相适应,才能和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这也是我们政府希望的。但是规范的市场也是我们政府的要求,所以我们希望保险业在发展中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记者:保险业是朝阳产业,近年来发展较快,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有较大提升,保险业在普及全民保险意识方面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最近我很高兴地看到深圳的一些保险公司在做自己商业广告的同时,也加入了较大的公益宣传的成分在里面,这是保监局推动和引导的结果,大家响应了,见成效了,这很好。以前我几乎没有看到过保险的公益广告,最近我几乎天天都看到保险的公益广告。这种公益宣传,我们政府有责任来做,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保险公益宣传的投入,使得全市人民的保险意识不断提高,这实际上也是我们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考量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保险的密度和保险的深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指标,因为这是公民素质的集中表现,从存钱、守财到买保险,这实现了一种文明的跨越。而这要靠什么?就要靠宣传。所以我们应该继续加大保险宣传的力度。下一步,保监局和有关部门要好好研究一下如何更好地进一步推动保险宣传进社区的问题,要采取多层次的、多种形式的保险宣传活动,让我们这个城市的公民素质在保险方面有更加明显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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