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全面启动
2008-09-10 来源:解放日报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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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给孩子买一份平安。昨天,上海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市计生协会、市人口福利基金会联合举行仪式,全面启动上海市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副市长赵雯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是由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共同推动的第一项计划生育保险产品,能切实提高独生子女家庭抵抗风险能力,消除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专家就读者关心的有关问题,解读了这一保险计划的特色。
市人口计生专家将上海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称为“具有社会公益性的非强制性商业保险”。它的承保对象为出生满30日-16周岁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据统计,上海目前的独生子女有305万,其中有16周岁以下独生子女(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家庭达70万户。
上海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的突出特点是保费低而保障高。该计划保费为60元,相当于一对夫妻全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保险期限为1年,包括独生子女疾病身故(保障金额4万元)、意外身故(保障金额4万元)、意外医疗(最高保障金额5千元)、重大疾病(保障金额2万元)等保险责任,其最高保障超过6万元。
专家特别强调,该产品在险种上属于个险产品,但其价格是以团险产品定价的,因此在同一保障水平线上,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的保费远远低于市场价格。
专家指出,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是在社会现有保险保障内容的基础上,为上海独生子女量身定做的保险保障方案。该保险计划侧重于意外和重大疾病的保障,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学生平安保险不重复,又有互补作用,进一步完善了独生子女保障体系。
据介绍,独生子女保险以自愿投保为原则,每对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购买1份。父母携带《上海市户口簿》或者《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设立的保险计划服务点,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会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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