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指出,相关部委已经开始积极研究进一步落实“新国十条”,以配合可能推出的房地产新调控政策。据知情的人士透露,楼市新调控政策将在三季度发出,四季度看到效果。
中国的行业千千万万,成天和“调控”这个词搅和在一起的,恐怕也只有房地产了。应该说,在经济体系中,房地产并不比任何其他行业特殊多少,为什么就这个行业需要不断的调控?行业炒作气氛浓烈不构成需要反复调控的理由,有市场就会有炒作,前一阵子游资不就疯狂地炒了一把绿豆和大蒜吗?可针对性的调控措施一出来,也就慢慢销声匿迹了。可见关键不在于炒作,而在于为什么游资会不依不饶地相中房地产这个行业。可能的原因是,在炒家看来,炒作房地产是包赚不赔的,因为事实上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地跟这个行业有着紧密联系,通常情况下,他们不希望房地产跌下去。这样的局面不改变,调控大概就不会有终点。
从逻辑上来说,房地产作为民生的行业,应该是服务于民生目标,让民众能获得住房。鉴于目前绝大多数民众获得住房事实上只有购买商品房这一个途径,那么调控目标就应该定位于让房价跌下来,让民众买得起房。如果是服务于这一目标,调控的政策手段其实就应该是严厉打击炒房,同时加大土地供应量和保障性住房供应量。
“新国十条”大致是遵循这一逻辑的。这一波调控不可谓不严厉,市场成交量也确实受此影响,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但房价却并无太明显的松动。在我看来,原因还是在于,诸如提高二套房的首付比例等措施仍没有彻底打中要害,对于那些因经济不景气而从其他行业撤离了资金的人来说,这个政策构不成十分有效的约束。更重要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依旧采取了消极应对的措施,在“新国十条”出台后的这一段时间,土地供给量明显减少,供给减少了,房价是不可能真正跌下去的。这体现的是中央政策和地方政府目标之间的矛盾。传言称,有地方严令开发商不得降价。惜乎周久耕事件之后,这些说法不可能公开化了。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中国行政中的老大难问题了,中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也并不一定能打破这一定律。但办法还是有的,就目前的行业态势和行政架构而言,可采用的政策手段有两类。其一是经济性手段,比如可考虑针对多套房征收高额物业税,逼迫炒家离场,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量——有报道称,重庆宣布将建造4000万平方米政府公共租赁住房,让30%的城市人口和农民工居者有其屋。其二是实施刚性的行政性手段,督促地方加大土地供应量和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并对违令者进行切实问责。如此,或可改变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方面的预期,让地方政府的目标自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