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液化石油气与二甲醚混合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中,将会腐蚀钢瓶瓶口的橡胶密封垫,造成钢瓶阀门漏气,极易引发着火、爆炸等事故。在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中,质监部门要求各气瓶充装单位设立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后的检查,保证充装与气瓶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严禁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对经过改装的气瓶,一律不得使用。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企业法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市场上有掺入二甲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