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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保险迎来更多机遇
2010-07-21 来源:中国保险报 文字:[    ]
今年以来,农村小额保险利好不断,如保监会联合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从政策层面提出了要不断提升保险在涉农贷款人中的渗透度,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拓展涉农保险保单质押的范围和品种。这就意味着,农民手中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可以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小额贷款业务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无形中刺激了农村小额保险的投保意向,尤其有利于具有一定现金价值的小额定期寿险业务的拓展。

  利好远不止于此。中国农村中正在发生的巨大变化,为小额保险的业务提升提供了更多难得的机遇。

  从资金支付的方便程度来看,现在中国农村中的支付环境正在发生明显改观,这得益于央行推动兴建的农村支付结算系统“快通工程”。在“快通工程”中,目前城市中已广泛普及的ATM、自助银亭等自助服务设备在各级乡镇的覆盖率不断提高,而在一线大城市中都称得上是新兴技术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等电子支付服务功能,也正在农村地区进行试点。对于参与农村小额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而言,农村支付结算的“快通工程”客观上为它们开展农村小额保险提供了便利的支付环境。

  现在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明显增加,这就从更广泛的资金角度提升了农民的真实保险需求。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必将释放出更多的保险需求,可以说这是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的一个历史性机遇。

  农村中的服务网络也越来越健全、越来越完善,这就为保险业向广大农村居民推广小额保险提供了可资合作利用的诸多渠道。比如,商务部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的农村“万村千乡”工程和“家电下乡”活动,仅2009年就在全国新建和改造了15万家农家商店和10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中国的农村正在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再比如,中国的邮政系统也正在全面推进“城乡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即实现村村建站、户户通邮的“村邮户箱”工程,正在加快建设搭载农村书屋的新型村邮站建设。保监会主管农村小额保险的负责人指出,这些配合新农村建设开展的便民工程,为保险公司提供了能够渗透到广大基层农村、有利于降低小额保险展业和服务成本的可合作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范围内凡是在小额保险领域发展较好的国家,几乎都较早地通过立法来保障小额保险的地位。比如,日本早在1916年就颁布了《简易人身保险法》,菲律宾的《保险法》中有多个条款涉及小额保险,印度保险监管机构(IRDA)在《2000年条例》中对小额保险经营管理做出了详尽的规定。而在中国,目前尚没有一个法律或行政法规提及小额保险,这应该说是小额保险发展之路上的一大缺憾。

  但是,今年以来,我国从最高决策层到各级主管部门都越来越多地明确表示出对小额保险的大力支持。众所周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发展农村小额保险”。

  中农办、国务院研究室、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会同保监会曾到广东和安徽等地对农村保险进行调研,对小额保险给予肯定,并建言应加大对小额保险的各项具体政策支持力度。

  与此相呼应,在今年全国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主题报告中多次提到农村小额保险。主席助理陈文辉更是多次强调,无论如何,保监会将农村小额保险推向纵深的决心不会动摇,支持小额保险的态度只会更加坚定。而在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2010年度的工作要点中,同样明确提出“通过发展农村小额保险,改善寿险发展的区域结构”。

  毫无疑问,保险业以商业手段推进小额保险,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保障的一种有效手段,其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其发展之路上也必将迎来更多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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