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印染行业准入条件,指导行业规范发展。有关部门在印染项目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评估、安全许可、信贷融资等工作中,以准入条件为依据,严格控制现有印染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严格新增印染生产线和新建印染企业的审批。
在缺水地区要严格限制印染企业的建设,在水源相对充足的地区,鼓励建设相对集中的印染园区,集中供热、集中三废处理。对园区外的印染企业进行整顿,使其逐步进入印染园区和开发区,促进印染企业相对集中,便于印染废水的集中处理和监督管理。同时,要避免印染企业过于集中,造成局部地区的总体产能超过当地的环境容量。
(二)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引导印染企业向生产中高端产品的方向发展,遏制低水平恶性竞争。鼓励本土印染企业向目前竞争力较弱,未来潜力巨大的国家和地区发展。鼓励行业优势骨干企业对小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如兼并重组过程中,在流动资金、债务核定、人员安置等方面给予支持,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的,可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对实施兼并重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等。
(三)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创新服务平台
将印染加工列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战略性重点发展项目加以扶持。由国家投资并给予资金支持,建立引领企业生产技术革新的印染加工研究机构,以实用技术为研发重点,解决中小企业的技术障碍,为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建立专门人才培训机构,加强对印染技术工人的培养。
(四)加大对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的支持力度
加大对印染废水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支持力度,将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列为示范企业,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在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中,安排一批印染行业污染减排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污染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污染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加强污染治理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污染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大研发投入,围绕行业中的关键问题和关系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节能节水降耗技术、废水处理回用技术等进行研发和应用。
(五)鼓励社会资金对环境保护的投入
在印染企业集中的地区,鼓励社会资金建立专业化印染废水处理企业,印染生产和废水处理分开,由具有运行资质的单位负责,实现废水处理社会化管理。通过政府适当扶持和收取污水处理费,使污水处理企业得以保本微利经营。这种运作方式有利于形成多方共赢的良性机制,一方面可使印染企业降低废水处理成本,另一方面可使治污企业获得利润,同时还可使政府有限的环保投资充分发挥效益。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支持协会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积极采纳相关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提供有力支撑。扶持协会组织技术和管理交流、人才培训,协调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工艺设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作。支持协会协助地方政府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和提升。鼓励协会建立本行业与国内上下游行业组织的磋商机制,加强同国外行业协会的联系,推动多边、双边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