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3 月21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尔津公司”)与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集团”)在广州签订《粤水电布尔津县城南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合同》(合同编号:XBF-CN-001)。布尔津公司以邀标的形式向8家公司发出投标邀请书,有7 家公司参加投标,经综合评定,明阳集团中标。该合同属采购合同,合同标的为33 台套1500kW 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及其配套的自动化元件,合同总价为179,091,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亿柒仟玖佰零玖万壹仟元人民币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