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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泡等易损商品退换引发争议
2007-03-05 来源:星辰在线 文字:[    ]

   在超市内购买节能灯泡,超市没预备试用灯头,回家安在台灯上却发现灯泡不亮,要求退货,超市却表示此类商品无法退换,近日,市民顾先生遇到这样一件憋屈事。  

    据顾先生介绍,灯泡是日前在和兴三道街上的一家便民超市内购买的,购买时从灯泡外包装上看似乎并无损伤,但回家后装在台灯上才发现灯泡不亮,换上其他灯泡却可正常发光,因此顾先生确定新买的灯泡质量有问题。第二天他带着灯泡和购物小票找到超市,但超市方面表示这类商品不能退换。无法证明灯泡出现故障是在购买前还是购买之后,顾先生对此表示,一个坏灯泡损失不大,就是有点憋屈,他说:“超市里又没有预备试验灯泡的灯头,消费者如何知道商品质量好坏?”   

    据某超市服务中心的员工介绍,超市内有一些商品是不接受退换的,如贴身的内衣裤、灯具、玻璃器皿等商品。因为内衣裤等商品买回后是否被消费者穿过超市不得而知,而灯具、玻璃器皿等商品也很难确定是不是在购买前就存在质量问题,这些商品买回家出现问题也只能由消费者自己承担。但记者走访哈尔滨市多家大中型超市后发现,大多数出售灯具的柜台前并没有设置试验灯泡的专用插头,而内衣裤等商品也只能靠消费者目测来判断尺寸大小与质量好坏。采访中,一位姓李的市民对此表示不满,他对记者说:“我以前在超市内买过一套杯子,回家后才发现其中一个有细小的裂痕,但根本没办法找超市退换。我觉得在某些商品的处理上,超市的做法还不够合理,不够人性化,有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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