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对寿险公司进行非现场监管
2007-05-14 来源:证券时报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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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许 岩
本报讯 昨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印发<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2003年12月31日前开业的寿险公司,就不良资产比率、投资资产比率、综合费用率、资金运用收益率等指标,上报中国保监会,以便于保监会的非现场监管。
保监会随通知下发了两个附件:《寿险公司法人机构非现场监督信息保送要求》和《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督信息保送要求》。对不良资产比率、投资资产比率、综合费用率、资金运用收益率等指标计算进行了明确要求。
保监会在通知中要求,各保险公司应认真做好2006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并确保报送信息的完整、真实和准确。寿险公司法人机构2006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于2007年6月15日前报达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寿险公司分支机,2006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并于2007年6月15日前报达当地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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