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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药品显现经营生产企业双重漏洞
2007-06-12 来源:搜狐 文字:[    ]

    石家庄一位消费者到一家药店买药,在店员的推荐下,为家人购买了一盒牛黄蛇胆川贝胶囊。回到家服药时,却发现药品内外包装和说明书上写的都是1~2粒/次,而胶囊铝箔包装板的背面却写的是2~4粒/次。心存疑虑的消费者只好带着药品再次来到药店询问。

    店员称“可能是该药在出厂时标错了,质量是没有问题的,用量应是说明书上的1~2粒”。对这种答复不放心的消费者,只好调换了其他药品。遇到这种情况的消费者不是第一位了。可是药店却并没有当回事,既没有与生产厂家联系,也没有立即将该药品下架,并主动为已经购买了该药品的顾客办理退货。

    此事暴露出药品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双重漏洞。

    先说药店的经营者。明知道该药的包装和印刷有纰漏,却照卖不误,这样的做法属于不负责任。药品是特殊商品,剂量马虎不得,有的药品少一点无效,多一点致命。一种药品印有两种用量,药店进货时就该发现,应当立即与生产厂家联系,向厂家说明情况。退一步讲,售药时发现也为时不晚,应该将该药品下架,并通知已经购买的顾客暂停使用。如果顾客提出退货要求,应当无条件退货。

    再说该药的生产者。包装和印刷自相矛盾,出现这种低级错误真让人怀疑该药厂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员在药品出厂前只要细心核对,就能发现问题,堵住漏洞。试想,连包装和印刷起码要统一这个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问题都没注意到,这样的药厂生产的产品我们还敢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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