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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下浮比例扩大了 上浮比例缩小
2007-07-03 来源:新闻晨报 文字:[    ]

  商报记者 王薇 报道

  6月28日,备受争议的交强险浮动费率方案终于尘埃落定。此前曾被广大车主质疑为“二次惩罚”的“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违章事故挂钩”,终于在一片质疑声中被取消。

  最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

  上浮缩小,下浮扩大

  记者在昨天发布的《办法》中看到,与草案相比,《办法》有三大突出变化:

  ——费率浮动暂不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只保留了6种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因素(A1-A6)。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时,是以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已赔付的交强险责任事故赔案为根据;

  ——扩大了下浮比例。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由草案的15%调整到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由草案的20%调整到30%。但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仍为10%;

  ——缩小了上浮比例。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上浮比例由草案的15%调整为10%。但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上浮比例仍为30%。

  “江苏至少要到明年才能实现成功对接。”业内人士在接受江苏商报采访时表示。

  是否追缴等待细则

  “平时的小碰小擦不计其数,过年期间我还闯过两次大祸,明年的交强险就得涨价了吧?”年初刚买了一辆本田思域的陈莉莉,昨给记者打来电话询问她最关心的事。

  据陈莉莉透露,她去年有过两次大记录:一次是任意变道把后面开来的车给撞了个正着;还有一次是倒车,没看清楚把人家正常行驶的车给撞了。陈莉莉说,她明天就想去承保公司续保,赶在7月1日之前把明年的交强险办了。

  对于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人保财险南京分公司相关人士称,公司不鼓励车主提前续保。

  “我们只允许车主有1个月的提前量,因为我们也怕那些‘问题’车主趁机逃避惩罚。”该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只等保监会出台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的相关实施细则,保险公司就可以对这类车主实施追缴方案,惩罚这些玩小聪明的车主。

  据悉,《办法》出台当天,保监会亦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交强险费率方案和《办法》计算,并收取交强险保费,严禁通过违规批单退费、虚列营业费用等方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交强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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