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中国最大的行业报告门户弘博报告!
分享到:
广州外来务工人员获生育保险
2007-07-23 来源:工人日报 文字:[    ]

  本报讯(记者 郑莉)日前,广州市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参保一年后产检、生育可获相关待遇,标志着广州市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已全部覆盖至外来务工人员。

  据悉,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6月印发文件要求,7月1日起,广州市要把生育保险范围扩展到本市企业的全体职工,用人单位将为包括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统一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生育保险费,所有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怀孕期间、分娩(或手术)及申请待遇期间均处于参保状态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按照最新公布的广州市社会平均工资计算,一名女职工顺产可以领到的生育津贴为8475元到42378元之间(按本人缴费水平计算),在三级医院的生育医疗费为3600元,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用为1211元,配偶则可领到10天的工资。如果是剖腹产,则可获得超过6万元的更高待遇。   
文字:[    ]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