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经地方申报、专家评估和部门审核,确定将河北省围场县、山西省浮山县、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吉林省蛟河市、江苏省溧阳市、浙江省安吉县、安徽省长丰县、福建省云霄县、山东省文登区、河南省唐河县、湖北省天门市、湖南省沅陵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四川省康定市、陕西省澄城县等15个县(市、区、旗),纳入第一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