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对我国黄原酸盐发布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通知
2007-05-15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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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的黄原酸盐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08年3月3日到期,本案的利害关系方应于2007年5月24日前向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提交是否继续对本案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评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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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拿大CharlesTennant公司(Charles Tennant & Company (Canada) Limited)的申请,2002年6月2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黄原酸盐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01010.10、29301010.20、29301010.90和29301090.00。2003年2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作出反倾销终裁(加权平均倾销幅度):山东栖霞通达选矿药剂有限公司29.2%,普遍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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